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富发改基字[2015]303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到位,项目招标人为富蕴宏达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富蕴县南部5km~20km的城南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及轻工业园区,是富蕴县工业园区喀拉通克供水工程和高端装备园供水工程的延续工程。
2.2 标段划分:施工两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分水口至净水厂部分,包括扬水管道的分水阀室、泵前池、泵站、扬水管道、管道附属建筑物的土建、设备安装及临建等;
第二标段,调节水池分水口至NQ5控制点范围内城南工业园区和轻工业园区主管道、轻工业园区支管及管道附属建筑物的土建、设备安装及临建等。
监理标段:所有施工及各标段的工程监理。
2.3 计划工期:2016年9月26日开工,2016年11月26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允许投标;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监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相应注册证件并有承建过类似工程的经历及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0日至9月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10:30,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富蕴宏达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魏显累 联系电话:0906-87296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新利 杨猛 联系电话:0991-4324881 1899942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