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3213211608190201-BD-001
宿迁市宿豫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程处的宿豫区新农村建设生活集中居住区供水管网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6】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境内。
1.2工程规模:铺设管道总长度约48540M,其中:聚乙烯给水管DN110约11425米,聚乙烯给水管DN 50约18925米,聚乙烯给水管DN20约17490米,DN110PE拖拉管约700米。工程造价约385万元。
1.3工 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成5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30%,工程完成8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结算价款的85%,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待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宿豫区新农村建设生活集中居住区供水管网大型土石方、管道等施工。
1.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850407.28元,发包价为3274828.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
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 2016年08月31日下午18时00 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人: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09月05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十一层)。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程处
地址:宿豫区湘江路40号
联系人:杨平
联系电话:0527-844659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