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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生活污水、雨水处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生活污水、雨水处理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生活污水、雨水处理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

  工程造价:共计663.6321万元,其中污水工程造价385.9270万元(不包括甲供材料230.9386万元,由县污水办统一采购),雨水工程造价277.7051万元(不包括甲供材料77.8111万元,由村集体统一采购);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工程规模:本工程污水管长约29557米,雨水管长约8344米;

  招标范围:图纸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生活雨、污水处理及自来水等改造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 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审核通过,且在评审时仍然保持通过状态。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当天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4.投标申请受理

  4.1时间: 2016年 8 月 25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报名携带证件: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①-⑤资料复印件留存,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投标报名不予受理。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3、村班子成员本人及直系家属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及工程承包。

  4、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法人委托代理人与报名时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及出席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三者必须一致(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前两者必须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5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6、岳头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主管、支管及水表、阀门安装等)由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生活污水、雨水处理改造工程中标单位免费承建(接入各户),管材及配件由村集体采购,其余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7、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后进行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入围,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下午14:30时,地点:东陈乡二楼大会议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6 年 9 月 5 日至 2016 年 9 月 7 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和村级收款单据(凭银行回单到村开具)在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壹拾叁万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递交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前汇入开户银行:东陈信用社;账号: 201000050287731 ;账户名: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经济合作社,凭单位介绍信和村级收款单据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 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二楼大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象山县东陈乡 地址: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系人:吴增产 联系人:赖敏丽、陈家乐

  电话:13806651809 电话及传真:0574-65773759

  邮编:315712 邮编:3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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