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建招公字2016第08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2016年中心城老旧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116号、【2016】117号、【2016】118、【2016】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2016年中心城老旧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鲁班公寓、韩家小区、金山小区、瑞康如意苑。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对鲁班公寓、韩家小区、金山小区、瑞康如意苑内进行雨、污分流,新建雨水、污水管线,完善雨水、污水排水系统。
本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第一标段计划投资4176297.51元;第二标段计划投资1010277.84元;
监理计划投资:18.92万元。
计划工期:72日历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4118.62立方米、渣土。
2.2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鲁班公寓,计划投资4176297.51元。
第二标段:韩家小区、金山小区、瑞康如意苑,计划投资1010277.84元;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8.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同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胜景社区(东方明珠小区)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3455461555
电子邮件:slsjsq8190@163.com
政府采购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天目山路万象城1006-23号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0546-8223555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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