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巴彦塔拉乡朝格嘎查等9处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以呼水饮发【2015】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温克族自治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塔拉乡朝格嘎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水源井9眼,井深72m,井径168mm。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695,200.00元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从打井及配套饮水作业能力和业绩。
3、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4、投标人须具有自治区级及以上打井资质证书,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2016年9月5日16时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鄂温克旗支行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15001617636050000848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巴彦塔拉乡朝格嘎查等9处饮水安全工程 |
1 |
69,520.00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6日9时 30分,地点为鄂温克宾馆二楼会议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对其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温克族自治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
联 系 人:隋女士 邮 编: 021100
电 话:1360470383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供销社大楼二楼
联 系 人: 陈文婷 邮 编:021008
电 话: 13847088520 传 真:0470-8257588
电子邮件: 947692959@qq.com
201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