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乡努拉洪村养殖小区供水工程经察发改字【2016】 3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部分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发包人为察布查尔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乡努拉洪村,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输水主管道13.3公里,高位水池一座。
2.2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5日-2016年11月5日 (总工期:3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具有自治区水利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贰级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报名企业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凡参加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及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各两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并请投标申请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4.3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至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9月10日在察布查尔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需派出拟在本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的人员参加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6日下午16:00时,地点为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察布查尔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 系 人:秦安新
联 系 电 话: 159992687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鑫
联 系 电 话: 0999-8328927 18399278290
监督部门:察布查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3628672
察布查尔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