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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浙江遂昌暨阳山海协作产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建设项目 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遂发投 [2016]25 号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县财政配套和银行贷款解决 。

  二、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遂昌县云峰街道洋浩区块洋浩路和50省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2)建设内容: 新建近 期 规模为 2.0万 m 3 /d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控制用地 32592m 2(不含预留远期扩建 1.0万 m 3 /d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一二期的界面划分以附件中的施工范围红线图为准),采用改良型 A 2 /O工艺,批复的设计概算为 8626.87万元 。

  (3)招标范围: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主要由该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市政工程及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调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环保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以及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和技术服务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在发包人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经批复的可研、水保、环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相关的设计评审、论证及施工图图审由发包人负责组织);

  B、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及工艺管线安装调试,系统调试与试运行,完成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包括规划、消防、绿化、环保等专项验收);

  ①包括区域内的场地平整,施工临时围挡(场地范围土方回填及平整,施工临时围墙由承包人落实)。

  ②包括进水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调节池、应急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池、鼓风机房(含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等水处理构筑物;储泥池、调质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污泥处理构筑物;及检测间、综合楼、机修仓库、门卫等辅附属设施建设。

  ③包括道路、照明、管道、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绿化、围墙、大门等。

  ④包括新建一根DN800进水管,从濂溪污水主管终端井接入污水处理厂,含横穿已建材规划12路工程。

  ⑤包括新建一根DN800尾水排放管工程,排放至周边河道。

  ⑥包括弱电系统、自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及调试。

  注:新建厂外外电线路工程不包括在内。

  C、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与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排污泵、污泥泵、格栅、鼓风机、厢式隔膜压滤机、生物除臭装置、电力设施、自控系统、各类阀门等主要设备。

  D、完成本项目竣工调试工作。

  E、工程项目各项验收合格后的项目移交、技术培训。

  F、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及其他服务。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合同价格不因各价格要素的涨跌因而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注意可能承担的风险费用。

  (4)工期要求:485天,含春节及各节假日时间,主要节点的工期要求如下:

  ①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图审(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署后40天内提交拾份全套施工图)。

  ②施工图设计完成,且开工令签发后30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③试运行期限不超过125天(试运行合格要求为领取环保三同时验收意见)。

  ( 5)招标控制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及批复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和要求:后续施工图设计中除臭设计的范围应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化池、储泥池、调质池、污泥脱水间。施工图设计中要考虑现有进水水量和今后进水水质变化等因素。

  ②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出水水质标准: 符合 GB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 A 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1)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要求之一的,均可投标:

  ①具有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2)投标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项目经理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单位正式聘用人员,执业资格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 )或一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为投标企业连续 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 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  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3年 7 月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 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 C类证书;

  ( 3)熟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具有独立协调各类基建事务的能力。

  4.其他:

  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承担经济风险的能力,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良好。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开标前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1500元人民币。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 √ 是 □ 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投标人在投标时出具由担保人提供担保责任的书面文件。工程高额保函的担保责任,覆盖中标人在工程项目投标及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责任。保函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0%,即1160万元。保函期限为18个月(工期16个月+60天),投标人的工程高额保函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因工程实际期限超过保函期限的责任,若工程延期是由承包人造成的,则承包人应自行办理保函延期手续。若工程延期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则承包人仍需办理保函延期的手续,但保函延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招标人:浙江遂昌暨阳山海协作产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遂昌县云峰街道湖边村村委会大楼

  联系人:徐崧耀

  电话: 187-0588-682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西湖区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联系人:夏工

  电话: 134-567-76150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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