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STJS-2016-024
1、建设单位: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平阳县水头镇龙涵村民委员会
2、工程名称:平阳县水头镇龙涵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工程地点:平阳县水头镇龙涵村
4、工程概况:工程总造价约 160万元。(其中管材、塑料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等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不再进入下浮。)
5、招标内容、范围:管网、路面修复、污水处理池等。
6、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工期为 100日历天。
7、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下浮率法)
9、提交资料:①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②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10、报名时间:
2016年 8月 29日,上午: 09:00-----下午: 17:00
2016年 8月 30日,上午: 09:00-----下午: 17:00
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横阳路 299号 .
代理单位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 13616616116
11、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577-63988379
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水头镇龙涵村民委员会
平阳县水头镇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