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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宁阳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宁阳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SDTANY2016-0149-00

  2、项目名称: 宁阳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金阳桥至周公台橡胶坝河道总长约620米,宽约25-28米,种植最佳宽度为8米,一边4米,金阳桥向南至第一座橡胶坝水深约1.5-16米,长度约280米,第一座橡胶坝向南至周公台橡胶坝约340米,水深约0.6-0.7米,水草种植水深为0.3-0.4米,无法满足一般种植要求。为防止汛期被洪水冲垮,保证种植效果和成活率,需使用浮岛种植。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25000.00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申请人须是种植、销售水生植物或人工水生植物浮床相关经营许可的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获取谈判文件:

  7.1时间:自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9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联系方式:高飞,0538-5637020。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9月8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9时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8.4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中段

  电话:0538-5618066

  联系人:范主任

  9.2 采购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翠华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金阳花园办公楼

  E-mail:sd_jyzb@163.com

  电话:0538-5634696

  10、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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