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岳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 三亚市水务局 委托,对 三亚河上游农村区域 移动式污水处理站设备租赁和后期运营服务 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HNBYG2016-071 )组织公开招标。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 招标文件 第 39页第 6.8.6项:
原描述为“如果在运营期限内,中标人运营的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的,则从确认达到一级A处理水质标准后的下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提高0.3元/吨;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类地表四类水质标准(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B标准),则从确认达到类地表四类水质标准后的下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提高0.5元/吨。稳定达标是指站点的移动式污水处理站80%以上的处理量达到相应标准。”
变更为“如果在运营期限内,中标人运营的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的,则从确认达到一级A处理水质标准后的下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提高0.3元/吨;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类地表四类水质标准(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B标准),则从确认达到类地表四类水质标准后的下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提高0.8元/吨。稳定达标是指站点的移动式污水处理站80%以上的处理量达到相应标准。”
二、 新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9 】日 15 : 3 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9 】日 15 : 3 0时(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 4 】开标室。
三、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即2016年 9 月 7 日)17:00之前 款到账为准;
四、 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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