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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6年闵行区排水和水闸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受委托,对 2016年闵行区排水和水闸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投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且具有工业与信息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4)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5)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6)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016年闵行区排水和水闸信息化建设项目

2 、招标编号:SHXM-12-20160825-2157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 、预算编号: 12-16-87118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括闵行区智慧排水子系统和闵行区水闸运行信息服务子系统的信息化集成及建设。 (1)闵行区智慧排水子系统 硬件部分:154台雷达液位监测终端;泵站PLC控制系统4套;泵站智能采集设备6套;工业级通信终端4台;电磁流量计14台;移动手持终端10台;超声波液位计10台。 软件部分:包括排水动态预警模块、排水泵站远程监控模块、排水设施巡检模块、排水设施维修管理模块、排水系统一张图和系统功能模块的开发。以及原有排水系统监测信息的集成、整合。 (2)闵行区水闸运行信息服务子系统 硬件部分:工业级通信终端11台;泵闸智能采集设备3套;视频录像机12台。 软件部分:采集数据与原有平台的集成。 详细建设内容和要求第七章项目委托服务需求。 财政预算金额:784.11万元 投标上限价:778.73万元

5 、交付地址: 闵行区

6 、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150日历天内

7 、采购预算金额: 7841100 (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7841100)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强制性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8-29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9-05 截止 ,登录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专业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且具有工业与信息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9-19 10:00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开标时间: 2016-09-19 10:00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为莘西路406号)

2 、开标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为莘西路406号)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排水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虹梅南路1669 地址: 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编: 200237 邮编: 201199
联系人: 范政一 联系人: 李煜
电话: 54299930 电话: 64985000-6161
传真: 54299930 传真: 6498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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