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步伐,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 高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后期项目拟采用PPP(BOT)方式选择投资运营合作方,该工程所需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PPP社会资本方投资,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PPP投资人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高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扬州市发改委批准,批准的可研污水处理工艺为A²/O处理工艺,整个项目建设规模为4.5万吨/日,项目批准时根据污水收集量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25万吨/日,已建成运营。项目总规划用地58142平方米,其中一期规划用地33289平方米,已含一、二期(本年度扩建的1.25万吨/日厂区)共用。项目现状:已建成的综合楼为整个污水处理厂共用,已建成的进水泵站(2.5万吨/天)、实验室、加药间、系格栅、配电间、消毒渠及配套附属为一、二期共用。一期项目建设采用BOT运营模式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运营商。一期工程于2014年3月建成并开始投入运营,经营期25年。为了便于高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的建设和持续运营,减少开发区财政偿还压力、节约投资,保证续建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并与一期工程顺利对接、共同运行。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投资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续建投资方,仍采用“BOT”方式运营,特许经营条件参照一期投资实施条件,特许经营期与一期项目同时截止,续建工程投资由财政及审计部门核定,投资价款通过物有所值评价。拟建的后期项目3.25万吨/日,分二次实施,投资额约1.5亿元,本年度须完成1.25万吨/日厂区工程建设,因该项目为扩建工程,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协调一期投资运营商,并保证1.25万吨/日扩建工程6个月内并网运营。
二、项目授权人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招标人
高邮开盛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招标方式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项目合作模式
由高邮开盛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5000万元注册资金必须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账并签订合同。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本按照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换算),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实际到账资金,且必须提供资金到账证明或验资报告。如组成联合体投标,主办方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仍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从办方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内至少有壹个(或以上)与投标标段规模类似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且目前运营正常。类似项目要求:三年内在中国国内投资运营成功且规模在3.25万 m3/d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
4、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管理、技术、财务等专业人员。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公告时间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至9月6日。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集中报名,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高邮市长生路58号建设局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审室。
九、报名材料要求
投标报名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含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报名委托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6年2月(含)—2016年7月(含)】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6、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
7、组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分别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其中复印件部分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任何材料的缺项将导致投标报名不予接收。联合体投标须加盖双方公章并提供双方资料,主办方须为类似业绩提供方。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直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十二、项目评标办法
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邮开盛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倪女士 联 系 电 话:13901448492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德才园
联 系 人:张士平 联 系 电 话:0514-84683793 13328142255
高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后期项目PPP招标评标方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资信能力 | 投标人信誉方面(满分 10 分):①投标人投资方资信等级 3A 的得 2 分,等级低于 3A 的得 0 分(以银行系统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②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少一项扣 1 分,最少得 0 分;③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④投标人账户有有至少叁仟万流动资金的得 2 分(以开标前 20 日内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⑤投标人近贰年( 2014 、 2015 年)连续盈利的,得 2 分;本项评分仅以投标现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分 |
2 | 企业业绩 | 企业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 5 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日处理量 3.25 万吨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 2 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环保验收运营证明。项目类型包括 BOT/TOT/ 托管运营等所有 PPP 类型项目)。 注:类似业绩指以城市污水处理 BOT 或 TOT 等 PPP 类型项目。同一项目业绩得分不累计,本项评分仅以投标现场提供的业绩合同原件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分 |
3 | 实施方案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报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打分) | 项目前期筹备期间的实施方案(含前期周边协调工作) 8 分 | 35 分 |
项目投融资方案 5 分 | |||
项目建设期间的实施方案 7 分 | |||
运营管理措施及办法 10 分 | |||
项目移交前措施及移交方案 5 分 | |||
4 | 企业获奖情况 | 投标人近三年 ( 以省及以上部门有权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日期为准 ) 获得省级 ( 含省级 ) 及以上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科学技术奖等环保奖项的,每个得 1.0 分,最高得 5 分。 | 5 分 |
5 | 阐述及答辩 | 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对本项目具体内容进行阐述并回答评委提问(或书面提问),评标委员会根据现场答辩情况酌情打分 | 5 分 |
6 | 经营使用权期限 | 投标人投标经营使用权期限最高为 25 年(不包含建设期),超过 25 年,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废标处理。将有效投标人投标经营使用权期限加权平均得出基准经营使用权限,与基准经营使用权期限相等的得 8 分;各投标人的投标经营使用权期限与基准经营使用权期限相比较,每少报一年加 0.5 分,不足一年按比例计算,本项最高得 1 0 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0 分 |
7 | 污水处理费 | 投标人投标污水处理费最高限价为以一期 BOT 投资运营物价局核定的吨处理单价为准(控制价),超过此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废标处理。低于控制价的进入下步评审。 将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污水处理费加权平均得出基准投标污水处理费,投标人投标污水处理费与基准价相等的得 15 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污水处理费与基准价相比较,每低 0.10 元 / 吨加 0.5 分,最高加 1 0 分;每高 0.10 元 / 吨扣 1.0 分,最高扣 15 分。不足 0.10 元 / 吨部分按同比例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