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区兴仁镇城镇(兴仁、四安)污水处理厂维修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区兴仁镇(兴仁、四安);
⑵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⑶;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
⑷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 招 标 内 容 | 合同估算 价(万元)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
1 | 通州区兴仁镇城镇(四安、兴仁)污水处理厂维修工程 | 约 23.11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安全考核 B证。 |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安全考核B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中均可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6 年 8月31日前。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6 年 8 月 31 日17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电话告知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16年 9月 1 日17时00分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于 2016 年 9 月 1 日17时00分前发布最高限价(招标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5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东附楼二楼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采用现金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
14、特别提示: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 俊达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韩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13861954415 | 联系电话: | 1 5651339618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