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受 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 的委托,为 辽浑蒲涝区蒲河涝片排水站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辽浑蒲涝区蒲河涝片排水站改造工程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 | ||||
3、建设地点 | 于洪区光辉和马三家街道 | ||||
4、工程规模 | 维修改造排水站3座 | ||||
5、总投资 | 452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
7、标段划分 | 第一标段 | ||||
8、招标内容 | 施工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16-09-25--2016-12-20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210 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2 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第一标段标段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第一标段标段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需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8-31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9-05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证明材料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6-08-31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6-09-19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5、招标文件售价 | 600元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9-20 09:0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 | ||||
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 邮编 | |||
联系人 | 赵继成 | 电话 | 024-25320440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 | 110005 | ||
开户行 |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 电话 | 024-23381114 | ||
账号 | 06135601040003330 | 联系人 | 徐婉铮 | ||
传真电话 | 024-23391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