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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水环境整治与水质强化净化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泉水招字[2016]014号

  开标时间:2016-09-28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

  所属地区: 国内

  招标公告

  泉州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水环境整治与水质强化净化工程(二期)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水环境整治与水质强化净化工程(二期)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16]42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泉水招字[2016]014号;

  2.2 建设地点:南安市新营库湾;

  2.3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2.4 最高控制价:711.4410万元,不可竞争金额:0万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区总面积103.3h m2(含水域面积),其中,沿岸废弃水塘植被恢复工程0.329hm2;库岸消落带修复工程21.2hm2,山地植被恢复3.63hm2,管护便道修复1800m2,管理用房256.45m2,纳米充氧配套管道30Km,拉网4000m2。具体详见本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消落带种植应在接到业主通知后1个月内施工完成。

  2.8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级别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4万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9-28 09:00之前,登录到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费用1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9-28 09:00,通过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7 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要求:不使用建设项目管理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王逸民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丰惠路山美水电大厦

  邮箱:76665959@qq.com

  联系人:朱毅伟

  办公电话:0595-22887456

  移动电话:1396020152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杨惠萌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拓1幢201室

  邮箱:qzjszj@163.com

  联系人:帅建红

  办公电话:0595-22791308

  移动电话:1362606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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