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瞻岐镇嵩一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瞻岐镇嵩一村
工程造价:5065204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出资
招标范围:鄞州区瞻岐镇嵩一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原路面破碎、管道沟槽开挖、管道敷设、沟槽回填、路面修复、新建钢筋砼检查井、塑料检查井、成品玻璃钢化粪池、一体化预制泵站安装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②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注:根据甬建发[2014]231号,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④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⑤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指含有污水管接户的污水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等证明材料。】
⑥专职安全员1名。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图纸,预算书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份,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子汇票(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瞻岐支行;
银行账号:81300101302100968。
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交有效的银行缴款证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瞻岐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鄞州区瞻岐镇东街40号后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电话:13586543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