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方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24个月)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泵站高压配电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和组织采购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采购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采购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进行公开采购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企业大宗商品公开采购信息公告表》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采购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采购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24个月)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泵站高压配电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企业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GS1CD716GD1000057
项目类别服务类最高限价(元)798,912.00
首次登载报刊番禺日报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16年9月2日挂牌期满日期2016年 9月18日
项目内容及需求服务项目内容及需求对中部污水处理厂、南村污水处理厂、榄核污水处理厂、化龙污水处理厂、东涌污水处理厂、大石污水处理厂、大岗污水处理厂、钟村污水处理厂、南村泵站、榄核泵站、化龙1#泵站、化龙2#泵站、东涌2#泵站、前锋净水厂一二期、沙墟涌2#泵站、沙湾2#泵站、紫坭岛5#泵站、禺山2#泵站、新桥涌泵站、莲花山1#泵站、跃龙涌2#泵站、石楼3#泵站、古龙4#泵站、沙湾1#泵站通过定期巡检,保障采购方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正常运行。(详见附件2)
实施地点及内容详见附件1
服务期24个月
供应方资格及要求1、意向供应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意向供应方须具有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意向供应方须具有近5年10个项目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建设及维护业绩。
4、意向供应方须具有国家电办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二名(含二名)以上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技术人员。
5、意向供应方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二名(含二名)以上低压电工作业许可证技术人员。
6、意向供应方须具有六名或以上人员持有省级或以上电机工程学会电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电缆施工人员水平考核证书》。
7、意向供应方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厅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登记。
交易条件(一)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供应方将按照采购方提交的《采购合同》的合同版本签署并执行合同内条款。
(二)意向供应方如被确认为供应方,在合同期内须按照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执行。
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万元)人民币79,891.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意向供应方在信息公告期内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方: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意向供应方缴纳交易保证金须知意向供应方须在2016年9月18日17时前,将采购项目交易保证金用意向供应方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100317000092:),以银行到账为准。
1、意向供应方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付金额、缴款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交易编号。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缴付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交易编号。
2、缴款人名称须与意向供应方名称一致。
3、联合供应时,须以其中一名意向供应方的名称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所办理联合供应手续。
交易保证金的
设置与处理事项(1)意向供应方应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2)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方交纳的保证金,本所将于出具《资格审核结果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未能确定为供应方的意向供应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所将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不计息地退回意向供应方账户。
意向供应方
需提交材料意向供应方在办理供应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法人机构应提交:
1、《意向书》原件;
2、法人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公平竞争承诺书》、《承诺书》和《采购合同》原件;
5、意向供应方须具有近5年10个项目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建设及维护业绩,以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双方盖章)为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含:使用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意向供应方须提供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意向供应方须提供国家电办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二名(含二名)以上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技术人员。
8、意向供应方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二名(含二名)以上低压电工作业许可证技术人员。
9、意向供应方须提供六名或以上人员持有省级或以上电机工程学会电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电缆施工人员水平考核证书》。
10、意向供应方须提供省级或以上建设厅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11、本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披露事项获取采购须知的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采购须知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交易所集团A栋435室;
(二)获取采购需提交以下文件:(意向供应方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意向供应方授权代表,需提供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大岗污水处理厂、榄核污水处理厂、东涌污水处理厂及榄核泵站、东涌2#泵站因位于南沙行政辖区内,可能会出现产权变更及污水收费权变更的情形。自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自动终止相应项目的实施,发包人不再享有委托供应方对上述变更项目的高压配电系统维护权利,双方应结算支清已发生的维护服务费,双方不再就本事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采购交易服务平台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60766
传真020-891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