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天都市沁园东区一标段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洪发改核【2014】1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北民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业主方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双建村;
2.2工程名称:楚天都市沁园东区一标段供水工程;
2.3计划工期:在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在水务部门对项目实施总表报装工作;2016年10月30日前通过水务部门的整体内管验收。
合同签订10天内,承包方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楚天都市沁园东区一标段供水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发包方以及监理公司和业主方审批,以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作为该工程的合同约定工期,按时完成所有的供水安装工程,确保顺利供水;
2.4 工程质量: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东区一标段室外生活总表至地下室生活水泵房内不锈钢生活水池,室外生活总表至常压给水系统至每栋号水井内水表部分止的常压给水管网系统,详见图纸。
2.6招标内容:供水管网、不锈钢水箱、变频泵、水表等采购施工及工程交付使用前产品清洁工作、武汉自来水公司的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正常保修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给排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须具备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近三年指2013年8月31日—2016年9月1日,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2014年、2015年未发生亏损;
3.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3年8月3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拟派项目经理)于 即日起至2016年9月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 00分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21 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武汉市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民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雄楚大道康家建材广场西区15楼地址:武汉市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
联 系 人:闵经理 联 系 人: 陈女士周女士
电话:15102767023 电话:027-87305510 15926019866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性别: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