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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引黑沟水库入劈柴河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丹东市江河流域管理处的委托,对引黑沟水库入劈柴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NJJD2016-0801

  2、采购项目名称:引黑沟水库入劈柴河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23600417.75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19750104.53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15968248.08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13461876.85元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从黑沟水库引水至劈柴河,分水闸1座,管线长度2.2km;劈柴河河道治理长度4.33km,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在桩号3+600修建10000 m²人工湿地1处。(详见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5月1日(土建工程至2016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工,生态工程在2016年12月末做好采购储备,2017年5月1日前完工)。

  7、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要求优良标准

  8、其他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渠首及引水工程:新建引水闸1座,引水管线2.2公里;堤防工程涉及河段1279米(桩号3+051-4+330)修建道路及10000m²人工湿地。

  第二标段:堤防工程涉及河段1051米(桩号2+000—3+051)交通桥2座及生态景观工程。。

  第三标段:堤防工程涉及河段910米(桩号1+090—2+000),沿线布置交通桥1座,橡胶坝1座。

  第四标段:堤防工程涉及河段1090米(桩号0+000—1+090)。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及动迁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还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具备有资质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7、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①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行为;

  ②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③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④企业有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⑤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 领取时间:自2016年9月2日起至2016年9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

  2. 领取方式:投标人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地点: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香江佳园正门旁)

  3. 领取招标文件要求及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该项目实施与动迁密不可分,故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动迁能力,由于该项目动迁工作由元宝区实施,故招标人委托元宝区农经局对投标人动迁能力进行确认,元宝区农经局对具备动迁能力的投标人开具确认函。在取得确认函后,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持确认函、相关专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到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投标承诺书、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证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6)项目经理近5年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7)本公告发布日期后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之函(8)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9)2013年-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标识);(10)2015年6月-2016年6月十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注: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4.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3日13:30分 (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

  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等按时参加。

  六、其他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丹东市江河流域管理处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211262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江河流域管理处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6-4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415-31635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香江佳园正门旁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5-2768328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15-2768328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415-2768328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415-2768328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415-316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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