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净水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净水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HAZB-ZC-HW-20160694。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对此包段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1 |
公共直饮机(一体机) |
9 |
台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质保期缺陷处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和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5、预算金额:178200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须含水处理设备销售、安装、调试、维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产品具备整机卫生许可批件(RO反渗透)、水胆涉水卫生批件、检测报告、3C认证证书或CQC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水处理设备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和投标人近期交纳社保金凭证。
(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
(6)投标产品的整机卫生许可批件(RO反渗透)、水胆涉水卫生批件、检测报告、3C认证证书或CQC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所有原件备查)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伟、李延才、石亚琼
公司电话:0351-2715134
传真:0351-2715140
监督部门: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8-8232993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