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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永泰县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管网部分)招标

发布时间:2016-9-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CEITCL-FJ-CZGC-1608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管网部分)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樟发改审批(2016)8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永泰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永泰县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管网部分),总规模3.0万m3/d。其中,管网部分:铺设DN300-800污水主干管约23.15公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为永泰县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管网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管线工程及提升泵站(不含厂区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6385773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6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 日至2016 年 9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200 元,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若为本埠企业(即注册地在永泰县),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外埠企业(即注册地不在永泰县),在申请工程款时,需提供项目在永泰县国(地)税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永泰县樟城镇泗洲路1号 ,邮编: 3507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 24854066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产业园A栋303 ,邮编: 350008

  电子邮件: /

  电话: 13950374530 ,传真: /

  联系人: 赖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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