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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区延庆镇西北片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镇西北片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庆镇西北片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越

  项目联系电话:189013599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

  联系方式:董越189013599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越189013599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延庆镇西北片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延庆镇西北片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庆镇西北片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延庆镇

  (3)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预计投资额为1130万元;

  二、招标人:

  (1)名称: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2)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 ;

  三、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

  (3)联系人:董越;

  (4)联系电话:01088514055-603、18901359963;

  (5)传真:68463981。

  四、工程情况简介:

  (1)施工图纸情况:已出齐;

  (2)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6、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8、项目经理资格条件:(a)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b)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c)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所在区县社保部门开具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泰安小区甲1号201室

  9、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600元,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10、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月2日起至2016年9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九、招标文件出售:另行通知

  十、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一、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其他:项目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6、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8、项目经理资格条件:(a)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b)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c)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泰安小区甲1号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公告中报名地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全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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