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师发改(投资)发【2016】1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兴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莎车农场。
2.2 建设规模: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排水工程,共计16条线路;敷设D600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4838m,D500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3536 m,D400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2647 m,D300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12196 m;砌筑污水检查井(Ф700)680座、跌水井2座、沉泥井40座;污水提升泵站(Ф2500高7.5m)3座,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平流沉淀池2座(13.5m*3.1m*3.3m),格栅间2座(9.0m*6.9m),厌氧塘1座(37m*111m*4.4m),兼氧塘1座(70m*210m*3.1m),好氧塘1座(46m*138m*2.1m),值班室1座(5.1m*8.1m*3.6m)。
2.3 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对以上建设内容第三师莎车农场(兴安镇)城镇排水工程进行工程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本次设计涉及内容范围内)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02日至2016年09月0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进疆备案许可(疆外企业)、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市兴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第三师莎车农场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1556911707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事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晶鑫源大厦一单元604室
联 系 人:石全
联系电话:0998-2312190 18809967700
7.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8.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