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饮水工程建设—天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子项目天台县第一批第八合同包(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及补遗01号
招标编号:0716-1610NB810550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8月18日
合同名称和编号:天台县第一批第八合同包(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合同编号:TTCV1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已发布的世界银行贷款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饮水工程建设—天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子项目天台县第一批第八合同包(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合同编号:TTCV1C)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及补遗。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应以本澄清和补遗为准。
1、招标文件P85页第八章特殊合同条款一般合同条款第49.1款修改如下:
|
原条款内容 |
现条款内容 |
一般合同条款第49.1款 |
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预付款须在合同生效且收到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后30天之前支付给承包人。 预付款将按如下方式返还: 已完工程百分比 扣回预付款的比例 50% 50% 80% 100% |
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预付款须在合同生效且收到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后30天之前支付给承包人。 预付款将按如下方式返还: 已完工程百分比 扣回预付款的比例 30% 50% 50% 100% |
其他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补遗文件后24小时内进行书面确认(回执传真0574-87929786),谢谢!
天台县自来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