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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施工供水系统拆除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16-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施工供水系统拆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北约20km的大青山山脉的哈拉沁沟内,距呼和浩特市中心约为20km。电站对外有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相通。

  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电站装机容量1200MW,装机4台,单机容量300MW。电站枢纽由上水库、水道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等组成。电站上水库位于料木山顶峰的东北侧,通过开挖和填筑堆石坝的方式围筑成库;下水库位于哈拉沁沟与大西沟交汇处上游约0.3km,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拦沙坝及泄洪排沙洞组成;水道系统和地下厂房系统位于上下库之间左岸山体内。电站施工期间外来物资及重大件可通过公路、或铁路转公路的方式运输至工地。

  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供水系统为施工期临时供水及电站初期蓄水,分为上水库施工供水系统和下水库施工供水系统,供水系统水源均取自哈拉沁水库内,由缆车式取水泵站、二~五级泵站(上水库供水系统五级、下水库供水系统两级)和各级泵站中转调节池、输水管道组成。

  上水库供水系统泵车上平行正向布置三台D280-43×3型多级离心泵(其中备用一台)单机额定流量280m3/h;下库泵车上平行正向布置有三台SLW300-400型离心泵,单机额定流量为450m3/h,配套电动机功率均为110kW。

  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水总量约584.5万m3,上水库初期蓄水总量约120万m3、下水库初期蓄水共充水27万m3。

  (2) 招标范围

  1.主要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工作范围为上下水库施工供水系统各级泵站、调节水池、输水管道。上水库高位水池在运行期作为上水库库盆沥青混凝土防渗面板喷淋用水池,不拆除。

  工作内容为上下水库供水系统各级泵站泵房及泵房内设备设施、调节水池及输水管道、镇墩和支墩的拆除,东一线供电线路电缆拆除回收。包括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拆除和回购,以及拆除后场地的水土保持。拆除的废弃物和施工垃圾运至4号或者5号渣场进行掩埋,或者业主单位指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处理。

  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安全防护设施等。

  工期:承包人于2016年10月15日前拆除完毕,11月15日前完成临建设施的拆除。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处置设备的数量、材质等原因调整合同总价,合同执行期间不另行计量称重,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

  3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 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为一般纳税人。

  (2)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11日(每工作日9:30~17:00)。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1000元,以同样价格多购不限,售后不退。

  5.2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0200209519200005317)。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下载权限。

  5.3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预备会、现场踏勘

  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全部充分的了解,招标人将于2016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9层会议室组织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7 电子身份认证

  本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部分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anxia.fuwuca.com,服务热线电话:400-6391-290),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

  (1)电子采购平台递交:请各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规定加密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栏目(具体的操作方法见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指南”)。

  (2)现场递交:请各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614会议室。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栏目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不予开标;未从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 万元人民币,其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支票和现钞等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到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汇款路径原路退回投标人。

  10 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614会议室递交地点进行电子公开开标,开标过程将得到公证机关的公证,各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应出席,未派代表出席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1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招标代理的工作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为准。

  招 标 人: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0471-3258405

  招标代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TGT)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层312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10-57081321

  传真:010-57081315

  监督部门:呼蓄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传真:0471-325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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