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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中医医院龚村养护中心污水处理站及配电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中医医院龚村养护中心污水处理站及配电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市发改社【2015】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中医医院龚村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中医医院龚村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社【2015】1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远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龚村白马镇二组。

  2.2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地下组合池,长40.4米,宽5.3米,高6.3米;新建配电室一处,建筑面积107.95平方米。

  2.3 最高限价:1760561.16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8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3年-2015年)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09时00分,至2016年9月12日23时59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9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中医医院龚村养护中心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龚村白马镇二组

  邮 编: 620031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 028-38663730

  传 真: 028-3822199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远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3号(东方希望)B座300室

  邮 编: 610093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613229315

  传 真: 028-85122028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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