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14102820160902SS013-0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吉县吉州新城给水管网、供热、污水处理站及污水连接线工程,于2016年9月0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原公告内容有误,现将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公告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选三个中标单位,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1标段:吉县吉州新城给水管网工程;
2标段:吉县吉州新城供热工程;
3标段:吉县吉州新城污水处理站及污水连接线工程。
现变更为: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选三个中标单位,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1标段:吉县吉州新城给水管网工程;
2标段:吉县吉州新城供热工程;
3标段:吉县吉州新城污水处理站及污水连接线工程。
注:各投标企业只允许在一个标段投标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二、原公告内容: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3 日至2016年 9月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9)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现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6 日至2016年 9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9)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三、原公告内容: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9月 10 日至2016年9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
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9月 13日至2016年9月 1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原公告中其他公告内容均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吉县吉州新城
邮 编:042200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357-792259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汾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357-6713331
电 子 邮 箱:hclffgs6713331@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账 号:1400171615405250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