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104号计划批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伊川县县城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伊川县南苑水厂补充设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标号:伊政采【2016】104号
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6】053号
建设地点:洛阳市伊川县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概况:本次补充设计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93.34平方米,围墙总长568.6米,包括沉淀池改造、配电间改造、围墙、门卫室及大门、拆除工程。
预算金额:2366303.9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日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份,图纸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6室);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县城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920197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3937901891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