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湖南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建设(基本医疗部分)住院楼(含连廊)、污水处理站等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建设项目(基本医疗部分) 住院楼(含连廊)、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宿舍、医疗气体机房与高压氧舱中心、污水处理站与医疗垃圾站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市第四医院委托,对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建设项目(基本医疗部分)住院楼(含连廊)、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宿舍、医疗气体机房与高压氧舱中心、污水处理站与医疗垃圾站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6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第四医院,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建设项目(基本医疗部分)住院楼(含连廊)、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宿舍、医疗气体机房与高压氧舱中心、污水处理站与医疗垃圾站项目施工

  1.2建设地点:望城区星城镇金星大道东侧(903路公交南塘村站旁)。

  1.3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规划总用地面积230亩(最终以国土测绘面积为准),建设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设计病床总规模1500张,其中建筑面积192057平方米,拟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科研教学楼、医护值班楼及配套工程。 1.4招标范围: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建设项目(基本医疗部分)住院楼(含连廊)、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宿舍、医疗气体机房与高压氧舱中心、污水处理站与医疗垃圾站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住院楼(含连廊)建设:主要为地下室与住院楼工程,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52208.23㎡,地下2层,建筑面积15114.22㎡;地上11层(含与医技楼相接的连廊),建筑面积37094.01㎡,建筑高度为55.82m。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含外墙保温、防水工程以及室外明沟、散水)、普装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预埋工程水电安装及强弱电工程)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造价约为14000万元。 第三标段 科研教学办公楼、值班宿舍、医疗气体机房与高压氧舱中心、污水处理站与医疗垃圾站建设:其中科研教学办公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876㎡,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6.4m(室外地坪及屋顶);值班宿舍: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163.91㎡,地上5层,建筑高度为18.9m;医疗气体机房与高压氧舱中心: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42.37㎡,地下1层,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5.2m;污水处理站与医疗垃圾站: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81㎡,地下1层,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6m。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含外墙保温、防水工程以及室外明沟、散水、化粪池)、普装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预埋工程水电安装及强弱电工程)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造价约为4900万元。

  1.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1.6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7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 630 日历天;第三标段 540 日历天。

  1.8保修承诺: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1第二标段: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2.2第三标段: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1第二标段: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2第三标段: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1第二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2.5.2第三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2.6.1第二标段: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6.2第三标段: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7拟任项目施工员、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任人及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拟任建造师及其关键岗位人员一致,如发现报名时所提交的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关键岗位人员资料与评标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其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后)。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其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后);

  2.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11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2016年2月-2016年7月)的社保证明;

  2.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4本项目投标人只允许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3、报名要求:

  3.1报名到场人员要求:

  3.1.1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参加报名;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3.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3.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2.5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2.7按本公告2.5条至2.8条要求的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2.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其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后)。省外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真实性证明原件(其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后);

  3.2.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报名时间:2016年 9 月 5 日至2016年 9 月 9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4 报名地点: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一栋502);

  3.5资料不全、未在规定时间内、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等原因的投标人报名均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不含9家)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I)”。

  6、投标保证金:

  6.1.1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1.2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2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1 0270 2920 0058 602

  6.3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9 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含)到账,以上述银行账户到账为准。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 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 标”,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报名合格投标人请按3.3款规定的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7.4投标人若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将疑问上传至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 29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开标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开标室)。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 9 月 29 日9时30 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 10 月 9 日9 时 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9 月 29 日9 时 30 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第四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一栋502联系人:曹女士、杜先生 电 话:0731-85140788转808传 真:0731-85147088

  2016-09-05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