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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颜料废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拟建颜料废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经灌南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收集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482平方米,废水日处理能力12000吨。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41503240102-BD-001 新建收集池工程施工 污水收集系统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新建收集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编号:3207241608120101-BD-001

  1、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拟建颜料废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经灌发改备【2015】523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污水收集系统施工工程;

  3.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建筑面积约1482平方米;

  3.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构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详见工程量清单要求;

  3.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污水收集系统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3.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3207241503240102-BD-001 新建收集池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7964455.4

  3.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3.7工程建设地点:灌南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3.8工期150日历天;

  3.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4、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5.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等文件精神,企业需要对相关行为自行承诺,具体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投标企业以书面承诺的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2)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

  (3)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 <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非本省、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原件)。

  (4)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6月-8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地方职称无效,须省级及以上职称,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审查时评委将通过社保机构网络平台对投标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社保证明进行查验复核。(注: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6)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注:A、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lygcin.gov.cn,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519-85131635)。B、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

  (7)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6]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管理和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

  (8)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对列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按文件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的过程中,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系统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采用承包商(投标人)名录管理方式的,还可以永久性地将其从名录中取消。

  (9)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资格审查所需有关原件证书,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2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5.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5.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5.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5.3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5.3.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5.3.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5.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5.3.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3.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3.6其他可选条件/

  5.4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以下材料:

  5.4.1营业执照(副本);

  5.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5.4.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5.4.6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5.4.7项目经理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6年6月-2016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明细,否则无效)。

  5.4.8项目经理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依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要求,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证明的查询采用投标单位信用承诺书的方式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4.9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5.4.10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 <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书。

  5.4.11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注:A、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519-85131635)。B、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列明开标现场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所以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如果有些原件扫描件“网上资格审查”模块中上传不了的,可以上传至“投标文件附件”模块中。

  投标人应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的上传,如果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认或未提供需现场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5.5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可选)。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本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同时发布。

  6.2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从网上自行下载(成功支付费用后)。购买完成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特别提醒:

  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6.3电子标书制作:本工程采用广联达软件制作,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到广联达G+或者QQ群148252693、183933124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不能用低版本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刘工:18651253807。

  7、招标文件中相关事项说明:

  7.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3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7.3.1定义: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最高且相同时,推荐评标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特别提醒: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勿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四份,纸质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9.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9.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以确保开标时正常解密。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开标时如果解密失败,可以导入光盘上的非加密文件(nJSTF格式)作为补救。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5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备用光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网上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9.6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404室)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会导致投标人无法进场交易。

  9.7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无须再提供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除外),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务必完成诚信库的完善工作,投标文件里的“资料审查”模块里相关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投标单位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需清晰、完整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附: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苏CA(连云港地区)孙莉莉18005133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软件孙科15151591813

  黄桂松18961379523

  广联达刘工18651253807

  注:江苏CA已在本地设点办理,地址:连云港市审批中心新址(新政务中心凌州东路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莉莉18005133017。

  10、其他说明:

  10.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地址:灌南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王总联系人:林工

  电话:051883619708电话:051885110823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四、公告

  1.公告时间:2016年09月06日至2016年09月12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09月06日至2016年09月12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黄杨 联系人: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 13775478186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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