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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费县第三水厂北部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费县第三水厂北部配套管网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自来水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鑫城综合办公楼3楼(费县南外环路西段南侧)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第三水厂北部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FXZFCG-2016-09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说明: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费县境内,起点接费县第三水厂出水管,终点到规划高铁站,配水主管线总长9270m,其中DN500管道长5517m,DN600管道长3753m。除过河处,过路管道采用焊接钢管,其他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预留配水支管长263m,管径DN300,管材采用给水PE管;预留接其他路配水管线总厂10m,管径DN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监理周期: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时间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4、工程施工/监理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该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标段:2个标段;

  一标段为费县第三水厂北部配套管网工程施工,

  二标段为费县第三水厂北部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及无负压泵站土建安装监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2、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3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提供材料

  一标段:

  (1)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经报名登记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9)省外企业须持进鲁备案证明。

  (10)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二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有效的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拟监理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件、注册证件、身份证,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拟承总监理工程师近年来(2012年以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同类型工程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省外企业须持进鲁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上注“费县第三水厂北部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报名资料”字样。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9月13日17:30时前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施工标段300元/份(不含图纸),监理标段1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11万元,二标段2400元。投标企业在2016年9月26日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费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13518693322

  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9-5225600 1526994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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