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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污泥处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GZ07ZC9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污泥处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282.5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HY06)≥50000吨/年。
  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来(即成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的声明函承诺文件。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说明: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chinapsp.cn )上传或Email(Cl87651688y@163.com)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复印件; 3)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4)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备注:以上资料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9-07至2016-09-26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09-27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09-27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9-07至2016-09-13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34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37738805
传真:37738891 邮编:5108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4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48、139
附件:
  1. 附件1
  2. 附件2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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