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岷江自来水厂农村饮水安全三期改扩建项目4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双发改投资[2014]0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航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航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双发改投资[2014]0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429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
2.2规 模:该项目规划拟占地面积126.9亩,主要实施成都市岷江自来水厂农村饮水安全三期的改扩建项目,新建净水厂一座,配套相关输水管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4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4、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5、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6、2013年至今已完成的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8 日至2016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1)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2)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cdggzy.com/)进行报名。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上述时间内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从交易中心局域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669488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9 月3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航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28-85890018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 028-65013209
传 真: 028-6501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