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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井研县研城水厂(净水)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井研县研城水厂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井发改[2016]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井研县兴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井研县兴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井发改[2016]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井研县研城镇来凤村六组研城水厂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拆除气浮处理池及附属设施,建设日处理10000立方米自来水的絮凝反应沉淀池、20000立方米过滤池、清水池等。

  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2013年至2015年)至少完成1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7 日 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9 月 13 日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月29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井研县兴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井研县研城镇桂花巷9号

  邮 编: 613100

  联 系 人: 左先生

  电 话: 1398135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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