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于2016年9月5日发布的“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东山镇、江边乡、五山乡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中作如下更正。
招标公告中第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条更正为“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须具有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第“5. 招标文件的获取”中的5.1条更正为“请投标申请单位被授权人于2016年9 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一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第“6、投标文件的递交”中6.1条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三楼)。”
其余内容均不作更改。请按变更后的要求执行,给你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中山路北沿线
联系人:赵航
联系电话:0873-619867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系人:侯建伟、白羽
联系电话:0873-3799056、18608737983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