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ab140022-045 | 所属地区 | 经济开发区(良村) |
工程名称 | 良村开发区地表水厂配水管网工程(一期)10kV供电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公司 | ||
工程地点 | 开发区北部,塔东大街西侧,307国道以南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公告内容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柴亚青、张亮 | 联系方式 | 0311-69052016/6905203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9-09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9-15 16: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9-05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9-15 16: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09-09至2016-09-15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内容 | 变更内容: 1、“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变更为: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参加投标及购买招标文件。” 变更为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参加投标及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