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6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111团城镇排水工程)已由第六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6﹞2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5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六师105团111社区
建设规模:排水管网9851.6米(其中DN300为5494.25米;DN400为4357.35米),附属用房一座64.09m2及其它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80天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6: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行政办公楼三楼配楼投标报名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考核证书C类(原件)、施工员岗位证(原件)、质检员岗位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疆备案登记册(疆外企业)(原件),并提交注册和持证上岗人员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建筑规模、结构类型、工程造价等标准类似或相近的项目,并且其中一项为建造师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
(投标人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并将“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投标报名时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递交,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师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市场数据库》相关要求且填报完整后方可报名.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都可在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5团
地 址:第六师105团
联系人:单淑琴 联系电话:1356560220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上海花苑12号楼一单元301室
联系人:刘佳鑫 电话: 0994-5808268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