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山市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江山市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XZFCG20160901
项目名称: 江山市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江山市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方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总预算:85.8480万元,分为三个标项,共涉及19个乡镇(街道),总共42924户,分布情况详见下表及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 1 |
标项 2 |
标项 3 | |||
验收区域 |
户数 |
验收区域 |
户数 |
验收区域 |
户数 | |
1 |
四都镇 |
2114 |
上余镇 |
3861 |
大陈乡 |
852 |
2 |
双塔街道 |
1832 |
碗窑乡 |
791 |
张村乡 |
1614 |
3 |
虎山街道 |
1820 |
石门镇 |
2641 |
保安乡 |
466 |
4 |
清湖镇 |
2990 |
新塘边镇 |
1827 |
廿八都镇 |
911 |
5 |
长台镇 |
866 |
凤林镇 |
3871 |
大桥镇 |
1807 |
6 |
塘源口乡 |
736 |
峡口镇 |
1376 |
贺村镇 |
8560 |
7 |
坛石镇 |
3989 |
||||
合 计 |
14347 户 |
14367 户 |
14210 户 | |||
项目预算 |
286940 元 |
287340 元 |
284200 元 |
2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采购供应商,请于2016年 9 月 9 日至2016年 9 月 23 日(双休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注: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 复 。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请于2016年 9 月 30 日 9 时0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 元)。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17: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jssjgb@163.com,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也应于开标前交保证金室存档。
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建议使用电汇或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28 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其他事项
1. 注册供应商事宜: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人。
2. 质疑和投诉: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江山市中山路110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郑科长 电话: 0570-40352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山市江东大道70号50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毛正伟 电话: 0570-4692687 、13626700720
采购人:江山市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