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丽江市城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江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丽江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污泥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艺优化设计及系统集成、以及建(构)筑物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丽江市城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2.2建设地点:丽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内
2.3建设规模:处理规模40T/d(含水率80%),即8.0T/d(干泥量)。
2.4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丽江市城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污泥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处理工艺的优化设计、系统集成、以及建(构)筑物的施工,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污泥处理设备供应及安装能力,能与土建施工进度、参数要求完全配合。如投标人供应设备的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集成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供应商,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方。(设备供应商可以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但联合体最多只接受两个独立法人的联合)。
(3)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9日 至9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报名,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9月29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海源中路1088 号和成国际大厦A座21楼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0871-68311712
传 真: 0871-68311567
报名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
联系人:王继强
联系电话:0888-51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