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0页第8章第2节(二)投标函附录、序号6预付款额度合同条款号: / 。更正为“序号6预付款额度合同条款号:12.2.1 ”。
2、投标人提问“预付款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这边如何填写 请代理明示 ?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0页第8章第2节(二)投标函附录、序号7预付款保函金额约定内容:为签约合同价的 / %。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9页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第1.2条款招标项目名称:“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厂区至车站、车站至湄洋)”更正为“柘荣县城区供水管道改扩建工程(厂区至车站、车站至湄洋)”。
4、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其余不变。
招标单位: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柘荣)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