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沙河路、太和大道东侧、镜湖路、解放路、民安大道道路给水管网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太和县沙河路、太和大道东侧、镜湖路、解放路、民安大道道路给水管网工程
1.2项目编号:BJJZAH-059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
1.5 招标人: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和县
2.2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约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类似业绩要求: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3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供水工程施工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可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ztb.taihe.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在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13966591116
地 址:太和县建设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878号融城大厦19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56835072
电子邮箱:916982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