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6040075 建筑工程|
盘锦市双台子区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管材)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管材)
2.招标单位: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处
3.建设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统一村、前腰村、后腰村、东地村、常家村
4.工程内容:铺设饮水管线长度约366119米(控制价:178.4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政府出资
6.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1月30日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管网采购:投标人具有生产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GB/T13663-2000)管材、管件资质和能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具有同类设备制造业绩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通过ISO和3C认证(相关产品)、具有省级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无不良信誉记录。
2.投标人必须为《辽宁省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供货企业资格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中的入围企业。
3.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即日起~2016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审查合格确认函、资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8日16:00前递交到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诚信证明、管材检验报告、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省以上)、质量体系认证书(国家级)、疾控中心检测报告。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辽宁省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供货入围企业信息。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每日8:30-16:00
2.发售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1日13:3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陆佰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7000753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13840158909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邮编:12400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