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439001001
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投资[2013]1094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达到日处理水量7.5万吨/日,新征用地约6.5公顷,建设地址位于嵊州市城北区的北面、曹娥江的西岸仙岩镇严坑村,计划于201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PPP模式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本项目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由中标人和嵊州市、新昌县出资代表依法在嵊州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少于7200.46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由招标人授予该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履行中标人在特许经营协议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债务偿还和维护等义务,并获得投资回报。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期满后,将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设施完备、工艺运行良好、环保排放指标达标的污水处理项目一并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项目建设工期为1.5年,投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20日历天内开工。本PPP项目采用BOT方式,项目合作期20年(建设期1.5年,运营调试期半年,特许经营期18年),经营期限自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后开始商业运营日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36002.31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合计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在项目公司(SPV)中持股比例不低于35%,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3、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企业总资产不少于10亿元 。
②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年】51号,结合本项目实际,中标人投入本PPP项目资本金不应少于6,48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提供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③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金额不低于3亿元。以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证明为准。
④截止2016年7月30日,在中国境内具有以BOT、TOT、ROT、委托运营等PPP模式或以自有产权形式正在运营维护的日处理规模不少于7.5万吨的单个污水处理设施的业绩(其中,实际已获付费的商业运营期应不少于一年)。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特许经营协议、PPP合同、委托合同(但不限于委托运营合同)、自有产权证明等其中之一或两个均可,业绩判定可包含由其控股(持股比例不低于50%)的子公司,但投标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且该业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未被区县及以上环保部门处罚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
2、/。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9月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6年9月1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8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城路36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153605
招标人: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