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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顺县红旗大桥东湖上城防洪堤处挡墙回填及晨光大桥下污水提升泵站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沱江干流富顺城区(富顺二中至晨光大桥段)综合治理项目(红旗大桥东湖上城防洪堤处挡墙回填及晨光大桥下污水提升泵站)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15)3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15)30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3010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富顺县东湖镇红旗大桥处及晨光大桥下游500米处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红旗大桥(东湖上城防洪堤处)挡墙回填,长度约600米,晨光大桥下污水提升泵站,工艺设备、电气及自控、电缆外线2KM,配套道路300米。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施工 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文件(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监理1个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4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挡墙回填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3年(2013年-2015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近3年(2013年-2015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公用类工程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5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9月19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五楼,冬瓜山市场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东段483号三楼

  邮 编: 643200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813-7203113

  传 真: 0813-720322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712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 87660051

  传 真: 028- 87660051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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