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521160029-014 | 所属地区 | 邢台县 |
工程名称 | 邢台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 |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 ||
工程地点 | 邢台县域内 | ||
建筑面积 | 6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小桃花村、川林村、大戈廖村和皇寺村污水处理工程,工艺为“一体化人工快渗”污水处理工艺。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33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专业专业二级)、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邢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方式 | 0311-85290766 13931855501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9-14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9-21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9-1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9-21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同报名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邢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 ||
内容 | 招标公告
邢台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邢台县发展改革局以邢县发改招核字[2016]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部分财政配套。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邢台县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二次公告 1.2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县域内。 1.3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站12座,铺设DN300污水管道29265米;DN400污水管道14192米,建设垃圾处理站6座。(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0个标段。 三标段:小桃花村、川林村、大戈廖村和皇寺村污水处理工程,工艺为“一体化人工快渗”污水处理工艺。 2.2建设工期:5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三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即各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是按照标段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邢台县人民大街与豫让路交叉口东行60米)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局出具的被授权人三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①邢台市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通过邢台建设网查询); ②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第一批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施工企业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刘立军(建设单位人员) 李晓军(招标小组负责人)王文文(招标小组成员)张炜(招标小组成员)范春奇(招标小组成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立军 联系电话:0319-3221660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11-8529076613931855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