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镇场镇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6】4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6年涪陵区改善人居环境污水处理设施信贷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龙潭镇
2.2 投资规模:雨水管网总厂5.86Km,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为Φ400mm-800mm,雨水口连接管0.41Km,采用管径Φ300mmHDPE双壁波纹管,修建雨水口205座;污水管网,总长5.9km,均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为Φ400mm,修建污水检查井248座,跌水井4座。该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等资料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 月18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建设西路11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822526338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涪陵区高笋塘48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6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