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平市江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卓知(南2016)招050号 (招标编号)的 南平市江南片区水厂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14]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江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勘察设计 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南平市江南片区水厂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新城—陈坑-瓦口组团 ;
2.3. 工程建设规模:水厂建设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配套管网工程,近期规模为0.5万吨/日,远期规模为2.5万吨/日;
2.4. 投资总额:水厂建设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配套管网工程,近期规模为0.5万吨/日,远期规模为2.5万吨/日,总投资额约5646.2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勘察设计成果根据业主要求分阶段提交。
2.5.2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按远期规模2.5万吨/日设计,原水管网及供配水管网,模块化净水设施、配水井、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气水反冲V型滤池、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加药间、排泥池及回收水池、污泥脱水车间、综合楼、配电间、传达室、厂区道路及景观绿化的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及其附属工程的工程勘察、测量及设计,最终以发包人审定后的设计为准。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6 年 11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试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18 日9:00分至2016年 9 月 22 日23:00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费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企业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项目的招标编号”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持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369.5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61.372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江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建工大厦3楼 ,邮编: 353000 ;
电话: 0599-8636255 联系人: 许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2号新世纪商厦A幢501室,邮编: 353000 ;
电话: 0599-8820989 联系人: 范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409158388194。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