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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工人体育馆建设项目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工人体育馆建设项目DN225给水管道工程,招标编号:2016HYZX0932,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市总工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工人体育馆建设项目DN225给水管道工程;

  2.2招标范围:给水管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前进大街与南四环交汇处;

  2.4工期: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16日,工期:30日历天(工期服从招标人整体工期安排);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由投标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通过竣工验收及通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9 月19日至2016 年 9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代理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总工会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13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6346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雪、李玲

  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53 15500001819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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