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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排水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伽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伽师县排水工程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提交密封标书)

  1、招标文件编号:KSJSX(JC)2016-02-3

  2、采购项目名称:伽师县排水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3、采购机构名称: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单位名称:伽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采购内容:

  5.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涉及总投资为15084.35万元,其中:伽师县县城县城已建成排水管网41.2公里,投资6518.80万元;近期拟新建排水管网62.86公里,并已落实建设资金4676.43万元;新建县城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2020年)处理规模为15000m3/d,远期(2030年)处理规模为23000m3/d,近期建设投资3889.12万元。

  5.2 PPP实施范围:本项目PPP实施范围主要为县城排水管网的运营托管,以及近期县城污水处理厂(15000m3/d)的新建

  5.3 PPP合作模式:对于已建成(将建成)的排水管网,由政府将相关设施无偿交予项目公司经营维护和管理,合同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新建,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合作模式,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

  5.4 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28年。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合作期内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特许经营权。

  6、资格要求:

  6.1投标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各企业法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6.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或净资产(以2015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如是外币,以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下同)。

  6.3投标申请人应符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供水或排水经营资格;(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全体职工五金缴纳证明文件,并持企业注册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信誉证明文件;(6)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4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未曾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行为;申请人或其控股公司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建设及运营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申请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且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6.5投标申请人至少有一个日处理规模在1.5万立方米以上(含1.5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或建设管理或施工或运营业绩,且在该项业绩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并提供项目业绩的说明和证明材料,包括这些项目目前所处的阶段(如在建、运营等)、项目规模和性质、项目执行及运营情况、以及申请人在项目中所担任的角色;提供在项目业绩的相关协议或合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证明文件留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电话号码)或其他能充分的证明业绩材料,并且要求提供可供联系、确认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等)。

  6.6同一法人只能以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6.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并同时递交: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原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承诺声明原件;⑤检察院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6.9本项目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止

  7.2发售磋商文件地点: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7.3磋商文件售价:采购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不收现金,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28日11:00时(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8.3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11:00时(北京时间)

  8.4开标地点:伽师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8.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8.6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年9月27日19:00时(北京时间)

  8.7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形式:转帐

  9、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称:伽师县财政局

  账号:52210104000327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伽师县支行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滨、高新龙

  电话:0998-6722953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伽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屈卫才

  电话:13909986583

  伽师县政府采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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