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升恒(招)[2016F]05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崇阳溪(兴田段)兴田村、西郊村、黄土村、枫坡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项目(污水收集部分)已由 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武发改审批[2016]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夷山市环境保护局 ,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武夷山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武夷山市兴田村、西郊村、黄土村、枫坡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污水管道共计14430米,检查井165座。总投资约人民币400万元(其中暂列金19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兴田村建设污水管道4810米,检查井80座,黄土村建设污水管道2970米,检查井35座,枫坡村建设污水管道3900米,检查井20座,西郊村建设污水管道2750米,检查井30座,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9142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并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2016年第二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5日,登录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wy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采用 (无记名)方式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无记名方式报名的在获取报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100 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www.wysggzy.com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降幅度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或转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报名号+武夷山市崇阳溪(兴田段)兴田村、西郊村、黄土村、枫坡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项目(污水收集部分)”字样(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投标“报名号+工程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二: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
6.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三: 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
6.6. 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通过电汇或转账缴交保证金后,需要用注册账号登录www.swsggzy.com使用报名号进行保证金缴交信息关联登记操作;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通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同样需要进行投标保证金信息关联登记,上传《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相关保函扫描证明件。未进行保证金信息关联登记的(包括年度保证金未上传《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相关保函扫描证明件的),将无法证明投标人是否缴交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未缴交保证金而按无效投标处理。保证金信息缴交关联登记操作详见www.wysggzy.com办事指南公布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6.7. 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退还,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完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网址为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wysggzy.com)。
7.2.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3.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开标当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明是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凭证(报名凭证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网络上传回执单(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签到凭证(用于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夷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武夷山市五九中路成宇大楼B座 邮编:354300
电话:18950609552
联系人: 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兴山路19号(丽景家园)3#楼901室,邮编:354300
电话:0599-5309918,传真:0599-5309918
联系人:郑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金悦山庄二楼。
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夷山支行 ;
账户名称: 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3500 1676 3070 5250 6333